释昙华(一一○三~一一六三),号应庵,俗姓江,蕲州黄梅(今属湖北)人。年十七于东禅寺去发。首依随州水南遂禅师。历谒湖南北、江东西诸老宿。至云居,礼圆悟禅师。入蜀,往见彰教绍隆,侍隆移虎丘。辞游诸方,初分座于处州连云寺,继住处州妙严寺。孝宗隆兴改元卒,年六十一。为南岳下十六世,虎丘绍隆禅师法嗣。有宋守铨等编《应庵昙华禅师语录》,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及所附宋李浩撰《塔铭》,《嘉泰普灯录》卷一九、《五灯会元》卷二○有传。
巡历郡邑间,人若未厌弃。夹道争向观,疑我形孰似。
得之道听馀,咸谓物吐气。老奸与宿赃,神夺而心悸。
预知犯难逃,已多速奔避。先尝受其赇,今皆偿之既。
非慑使者来,安得自知畏。予默揆诸心,斯言未深契。
一切气不美,先儒说有味。彝伦若尽去,太半为鬼魅。
禽兽争食人,殆盈野盈市。迹其所作为,殆恶过异类。
不洁食不饱,甚焉官与吏。惨酷以济之,甚若豺虎噬。
岂直如得情,哀矜至流涕。刑法用当穷,根本惕若厉。
岂谓犹有民,能喜使者至。或鞠躬焚香,或远送旗帜。
望来漳民情,愿留泉民意。此犹硕果然,不食生可觊。
惟知有罪者,患不速去离。何啻千百辈,施行才一二。
自叹水一杯,孰救炎火炽。伤心复伤心,竟夕不能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