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臣(一○三二~一一○二),字邦直,安阳(今属河南)人。仁宗皇祐五年(一○五三)进士。调邢州司户参军,迁晋州和川令。神宗时,召为两朝国史编修官,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翰林学士。元丰四年(一○八一),拜吏部尚书。六年,迁尚书右丞。哲宗即位,转尚书左丞。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一一○一),为门下侍郎,寻出知大名府。崇宁元年卒,年七十一。有诗文一百卷,已佚。事见《杂肋集》卷六二《资政殿大学士李公行状》,《宋史》卷三二八有传。今录诗七首。
官身肯听俗,人事直强亲。开窗对脩竹,笔墨得具陈。
俗子有时来,挥去防怒嗔。相看久不厌,陈子清且真。
昨宵一雨馀,村村农事新。我亦思驾言,出门免冲尘。
是邦亦有园,以鸟视其人。宁从穷巷居,鸡犬喧四邻。
刘君方授徒,曾君说人伦。室屋不寻丈,猗猗几长身。
未嫌酒杯薄,政爱茗椀醇。曾君索我诗,出语愧逡巡。
烦君隶书题,笔意堪嗣秦。春游有如此,省费能全神。
但恨子胡子,招要不能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