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心月(?~一二五四),字石溪,号佛海,俗姓王,眉山(今属四川)人。历住建康府报恩寺,能仁寺。理宗嘉熙二年(一二三八),入住蒋山太平兴国寺。迁平江府虎丘山云岩寺。淳祐六年(一二四六),入住临安府灵隐景德寺。十年,迁径山兴圣万寿寺。宝祐二年卒。为掩室禅师法嗣。有《石溪心月禅师语录》三卷、《传衣石溪佛海禅师杂录》一卷,收入《续藏经》。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