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民为陆襄歌二首 其二

佚名 佚名〔隋代〕

陆君政,无怨家。斗既罢,仇共车。

佚名

佚名

亦称无名氏,是指身份不明或者尚未了解姓名的人。源于古代或民间、不知由谁创作的文学、音乐作品会以佚名为作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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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驳复仇议

柳宗元柳宗元 〔唐代〕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宴徐大参

方大琮方大琮 〔宋代〕

麟符久合又貂蝉,又向乡邦拥十年。
眼赤腰黄天宠泽,颜红鬓绿地神仙。
极知书绣堪行染,见说宵衣正渴贤。
好事还殊门外路,人看四辈下翩翩。

和谢惠计院二首

吴潜吴潜 〔宋代〕

插种如云四月头,代他田畯阅耕畴。
意行不敢烦君重,诗到偏能写我忧。
占谷喜看连岁熟,丽琛闻说十分收。
各家官事随宜了,尊酒相过莫外求。

七峰诗序 桂华峰

李纲李纲 〔宋代〕

桂华岁岁吐秋风,香满溪城十里中。怪底士夫多折得,移根初自广寒宫。

椿桂堂

喻良能喻良能 〔宋代〕

昔时共说窦家椿,今见清门五桂新。
我亦乡闾夸盛事,比君家尚少三人。

答世叔通侯见讯并怀说仲词盟

胡应麟胡应麟 〔明代〕

尺素双传瀫水鳞,江天翘首一伤神。绯袍紫绶云霄客,羽扇纶巾社稷臣。

藻翰千秋鸣鸑鷟,勋庸三世勒麒麟。相思幕下偏惆怅,不见黄生又几旬。

杨日新用所赋月壶韵作诗见寄依韵复之 其二

程洵程洵 〔宋代〕

观心要与月同明,觅句应须水样清。老去不妨文豹隐,郎君已见角犀盈。

浣溪沙 寿卫生行之

段克己段克己 〔宋代〕

莫说长安行路难。休歌肮脏倚门边。且将见在斗尊前。人意十分如月满,月明一夕向人圆。年年人月似今年。

虞美人 牧庵即事为李元素作

姚燧姚燧 〔元代〕

竹风吹落疏疏雨。纨扇收残暑。小轩蓦地细香来。莫是邻家早有木犀开。玉环穿耳谁家女。自献歌金缕。新声和彻紫檀槽。袖出乌丝才说要挥

长思仙 与刘处玄并示孟四元

马钰马钰 〔金朝〕

看阳刘。看阳刘。福杖心持占岸头。眠云枕逆流。万缘休。万缘休。金木相生性转柔。丹成赴十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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