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彦约〔宋代〕
曹彦约
曹彦约(1157~1228)南宋大臣。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
赠薛野鹤子继野
顾逢 〔宋代〕
送韦道显归省庆远三首 其三
曹义 〔明代〕
振旆朝来出帝乡,归宁南去路茫茫。云连岭峤蛮烟合,雨过关河野树凉。
别酒一尊临潞渚,征帆万里向宜阳。古人若问交游客,多半相知在玉堂。
蔡宣教请赞
释宗杲 〔宋代〕
雨中看紫芍药
黄氏 〔明代〕
与郛郎作骨董羹四首
释慧空 〔宋代〕
柳枝辞十二首
徐铉 〔宋代〕
次韵郑省仓见寄
方岳 〔宋代〕
采桑子 赠王姑
王吉昌 〔元代〕
嘉陵水
元稹 〔唐代〕
清平乐
元好问 〔金朝〕
溪头来去。坐卧沿溪树。管甚人间无著处。已被白云留住。
生平不置肝肠。只今物我都忘。说与山中鱼鸟,相亲相近何妨。